【污染案例18】安徽浙江跨省排污案回顾

更新时间:2014-08-21
作者:朱清


By @中国水安全检测中心


7月初,媒体报道曝光安徽宁国跨省排污情况;

7月4日,绿色和平细小沙微博转发艾特@中国水安全检测中心,新闻媒体曝光安徽宁国跨省排污导致5万居民日遭到污染;

7月19日,天津绿领机构主任董剑宁国现场调研,撰写污染调查报告,并取当地水样;

8月3日,中国水安全检测中心通过博客发布调查报告,进行微博传播;

8月4日,中国水安全检测中心检测结果公布,显示多项指标超标;

8月5日,通过中国水安全检测中心微博与安徽宁国发布官方微博保持互动。



8月15日,宁国发布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处理决定文件。


下为回复原文:


关于《安徽宁国排污,下游5万安吉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追踪》交办件的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783081862/201408-00011  发布部门:宁国市环保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4-8-15


关键字:关于《安徽宁国排污,下游5万安吉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追踪》交办件的办理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


宁国市政务公开办:


2014年7月10日,浙江在线网刊载《宁国企业生产废水流入浙江,危及安吉5万人饮水安全》,我市对该报道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市领导当即作出工作布署,要求查清事实。我局已将调查情况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并按照市政府的指示开展了后续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报道事发地点涉及宁国市仙霞镇孔夫村,在与浙江分水岭以下往浙江安吉方向有2公里溪流属安徽境内,住有孔夫村15个村民组,1000余人口,当地村民主要收入为竹笋、山核桃经济林产出。在与浙江分水岭以下往浙江安吉方向仅有两家企业,即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宁栋竹制品厂(资质为个体工商户,即报道所涉及的两家企业)。

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系孔夫村当地村民邱朝德所有,目前主要从事保鲜竹笋加工出口,我市环保局于2014年4月首次接到安吉环保局反映该公司废水污染问题,因季节原因,该公司鲜笋规模生产已于5月停止。

宁栋竹制品厂系孔夫村当地村民吴其栋与安吉县章村镇村民章宝林合办,主要由章宝林经营,从事竹制品初级加工,有蒸煮生产工序,产品销往浙江省安吉县。


二、前期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我市仙霞镇孔夫村,2006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登记表),未申请环境验收;有工商营业执照。目前该公司竹笋大规模集中式收购生产状况已结束,正在进行分级包装。该企业梅脯加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在竹笋清洗、蒸煮过程中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但按现有生产规模和废水产生量,原建废水沉淀池已不能满足废水处理达标需要。


由于今年受市场、资金等方面影响,我市鲜笋滞销,价格走低,笋农鲜笋大量积压。该公司考虑多方因素(包括当地政府支持该公司全力收购以保护笋农切身利益),全力收购并加班生产,该公司环评设定年产能为400万斤,而该企业2014年3、4、5月季节性集中生产了600余万斤保鲜竹笋,生产导致废水产生量也同时增加,远远超出污水处理能力,导致生产废水处理效果不佳,且随山沟溪流流入浙江安吉境内。


2014年4月2日,安吉县环保局将该公司废水污染下游环境情况函告我市环保局,我市环保局立即于当日会同安吉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排放废水呈微白色混浊,并有类似笋衣的悬浮物。经两地环境执法人员会商,考虑到在鲜笋产出旺季,若立即对该企业采取停产措施,必将影响农民经济收益甚至是社会稳定。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1.企业应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后的废水暂时建塘收集,待生产压力缓解后再做进一步处理;2.企业尽量将生产废水用作农田和山林灌溉,3、要求该企业在废水排口增加格栅,最大限度改善排放水质;4、要求该企业今年季节性收购生产压力缓解后,对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根据上述要求,我市环保局在4月、5月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但由于企业生产管理和土地征用等因素的影响,整改情况进展缓慢。2014年6月初,该公司在厂区内重新布局,开挖建设废水收集、处理池,目前,工程仍在建设当中。2014年7月25日,我局监察大队会同仙霞镇、中溪环保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基本建成300m3沉淀池和500m3氧化塘。


2、宁栋竹制品厂


于2010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该厂有蒸煮竹拉丝生产工序,为废水产生环节,无废水处理设施。 2011年11月,在我市竹拉丝行业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曾取缔过该厂。2013年4月,我市环保局在接安吉县环保局情况通报后,再次对该地段监察,发现包括宁栋竹制品厂在内共有三家竹拉丝加工厂擅自建设生产,被当即责令全部停产。目前,另两家竹拉丝加工厂已停产并拆除设备。


三、应对工作情况


2014年7月11日上午,在安徽省环保厅环监局组织指导下,由浙江省环保厅环监总队、湖州市环保局、安吉县环保局、安吉县章村镇党委政府、安徽省环保厅环监局、宣城市环保局、宁国市环保局、宁国市仙霞镇党委政府组成现场检查组,对属我市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宁国市仙霞镇政府进行工作会商,达成以下共识:


1、安徽省环保厅要求宁国市环保局责令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因宁栋竹制品厂无环评手续但有营业执照情况,在其已经被我市环保部门责令停产的基础上,根据产业政策要求,由宁国市决定对该企业整改或关闭。


2、浙江省环保厅要求安吉县环保局要对本地企业严格监管,加强对浙皖交界地至安吉县老石坎水库23公里河流流域内,三个乡镇的企业的环境管理,尤其加强对与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相同工艺的2家竹笋加工企业和数家竹拉丝加工厂的环境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查处、整改或关闭。


3、浙江省环保厅、安徽省环保厅认为,虽然安徽宁国两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但“浙江在线网”报道有夸大事实、主观臆断的现象,会后由浙江省环保厅环监总队做好浙江网络媒体对接及相关工作。


4、浙江省环保厅、安徽省环保厅参会领导认为,根据环境应急事件分级和现实环境状况,该事件达不到两省环境区域协作级别。鉴于安吉县章村镇提出的上游生活垃圾污染河道一事,浙江省环保厅环监总队建议安吉县章村镇政府与宁国市仙霞镇建立包括环境管理在内的更广泛的协作工作机制。


5、本次会议确定,安徽宣城和浙江湖州、安徽宁国和浙江安吉在原有良好及长期协作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环境区域协作工作制度。


6、本次会议会议纪要由浙江省环保厅拟稿,近期经两省、两市、两县环保部门阅签后予以下发组织实施,并报、发两省各级人民政府。


截止现在,我局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对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跟踪监管;


2、依法拆除了宁栋竹制品厂蒸煮工艺。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督办,继续开展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安徽仙霞食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工作的监管,并要求该企业对现状进行后环评,依据环评要求进行整改。


2、对全市农林产品加工行业进行调研,探索出一条既保护环境,又能推进全市农林产品加工行业的产业发展新路。


3、加强与安吉县环保局联系,及时告知工作进展。并积极应对媒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