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被罚30万后,青海黄金冶炼厂变环保了吗?

更新时间:2016-08-12
作者:水项目组

2016年4月,天津绿领开始关注青海省都兰县昆仑黄金渗坑排污事件,在向青海省环保厅举报后,当地县级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调查,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只是,昆仑黄金自此“环保”了吗?

(昆仑黄金航拍图,右下角图示部分为原渗坑位置)


2016年8月5日,都兰县环保局副局长通过微信向绿领志愿者发送了两张图片,系此前志愿者向都兰县环保局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都兰县环保局对青海昆仑黄金有限公司渗坑排污行为作出的罚款30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落款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的决定书据说已经在某网站上公开,但连局长也没找到,所以不得已通过微信发送给了我。即使我在申请表中指定信息的提供方式为“纸质”,获取方式为“快递”。


(都兰县环保局下达的罚款30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中认为,企业“通过暗管、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锅炉废水、排空水以及生活饮用净化废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最终决定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样在8月5日,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对志愿者此前电话举报的渗坑排污情况,通过电话进行了正式回复。主要分为三点:


1、昆仑黄金北侧渗坑不符合环评要求 ,环保局对暗管进行了挖掘调查,发现污水来源为生活污水,已要求企业对渗坑进行填埋,污水暂时储存在生产车间的事故应急池内,除进行行政处罚外,已按照《环保法》要求移交给海西州公安部门;

2、根据省、州、县三级环保部门的检测,未发现锌、镉等有毒有害因子,但COD和总氮超标;

3、今后,将加强监管,要求企业生产废水不外排,要求企业尽快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现正在联系厂家安装,没有具体截止日期,后期会进行后督察,建成后会将事故应急池内污水抽出处理,也不外排,用作抑尘用水。


同时,志愿者也希望青海省环保厅督促海西州及都兰县环保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将积极协调公示。


渗坑排污告一段落,但昆仑黄金会因此变得环保吗?答案让人失望。


就在7月13日,绿领志愿者再次来到昆仑黄金回访时,目睹企业内扬尘问题严重,并存在明火焚烧垃圾的情况,在与当地牧民沟通的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两期环评的公众参与情况并不乐观,甚至有牧民对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建设情况均不知情,公众参与的操作细节需要进一步核实。


(运送废渣的卡车在厂区内形成大量扬尘,厂区内硬化及植被覆盖率极低


(厂区西南角的空地上,垃圾焚烧产生明火及烟尘,并持续较长时间)


综合回访发现的种种问题,志愿者于7月22日向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青海省环保厅、海西州环保局、都兰县环保局等部门同时寄出举报信,希望环保部门对昆仑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彻查,让地处生态脆弱区的都兰县得到应有的守护。


毕竟,秀拉村距离厂区仅600米,沟里乡完全小学距厂区750米,他们对环境安全的需求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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