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学习: 环保组织的法律能力再提升

更新时间:2017-07-28
作者:丹阳

7月16日-23日,我和同事小冬参与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环境ngo法律能力建设交流研讨会”。


由于加入环保公益领域的时间不长,短时间内能结识这么多环境公益律师还有同行的前辈们,学习大家在环境法律能力上的经验,我们都觉得收获满满!


1
环境NGO如何提升自身的传播能力


著名民间环保人士冯永锋老师在关于“环境NGO如何提升自身的传播能力”的分享中,讲到关键的两点:第一是,环保组织的传播、众筹和行动的关系不是分离的,是叠加的、密不可分的;第二,传播具有主动性,才会产生爆发力,所以一定要原创、以及带有个人化色彩。


图:分享嘉宾冯永锋,坊间都叫他“冯校长”


2
行政履职申请书


在上一年的培训中,吴佩珍律师为我们介绍了从行政救济保障的角度上怎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次她为我们带来的是关于“如何撰写行政履职申请书”的讲解,并进行了实用的现场撰写操作。


图:分享嘉宾吴佩珍律师


图:行政履职申请书需具备的条件


3
环境公益诉讼

▲王灿发主任在分享“中国环保NGO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策略选择”,引导大家思考在政治大背景下如何运用环境公益诉讼达成目的。


▲文钰老师、布水娇老师、刘红星老师和刘丹老师,跟大家分享了“环境NGO参与公益诉讼实践”的经验,耐心地解答大家的疑惑。

▲7月23日上午,戴仁辉律师跟我们分享了“群体性环境案件律师实务”,讲述了律遇到各种问题是如何机智化解的。


为期一周的课程培训,巨大的信息量让我们既兴奋又紧张,不仅学到了不少有用的干货知识,还结交了不少有意思的伙伴。


所以我比较大的体会是,前进路上害怕很正常,但是不能因此裹足不前,要允许自己犯错。只有犯错出丑了,才能总结出属于自己的经验,这样才有利于成长,冯校长的分享真是满满的正能量啊!


而小冬也认为,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运用的得当会起到震慑的作用,对行业以后的发展极有好处。但是目前环境问题仍然不容乐观,这种政府内部的监督和公众监督还是很值得讨论的。


<完>